信號燈前方,在信號燈基準軸左右20o范圍內不得有影響信號顯示的遮擋物;信號燈前50米的路旁不得有影響信號顯示的樹木或其它高于信號燈下沿的遮擋物。信號燈背面不得有彩燈、廣告牌等易與信號燈燈色產生混淆的物體。懸臂式機動車燈桿的基礎位置,應盡量遠離電力線溝、窨井等,同時,與路燈桿、電桿、行道樹等相協調。確定信號燈的安裝位置時,應有用戶交警支隊的代表在場,便于溝通協調現場拍板,避免反復。
1、機動車信號燈和方向指示信號燈
沒有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隔離帶的道路,對向信號燈燈桿應位于路緣線切點至人行橫道外沿之間。當采用懸臂式安裝(道路較寬,10米以上)時,燈桿位于道路右側,設置輔燈時,輔燈位于左側路緣;當采用柱式信號燈(道路較窄,10米以下)時,可在道路兩側設置,此時主燈和輔燈燈色和排列順序應完全一致。當停車線與信號燈的距離大于60米,主燈為方向指示信號燈時宜采用聚光型燈,或者當增設一組輔燈時,應安裝在停車線的路緣附近。
設有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隔離帶的道路,對向信號燈燈桿位于機非隔離帶緣頭切點向后2米以內。采用懸臂式安裝(道路較寬,10米以上)時,應安裝在右側隔離帶,設置輔燈時,應安裝在左側路緣上;當用柱式主輔燈(道路較窄,10米以下)時,主輔燈應安裝在兩側隔離帶,此時主輔燈燈色和排列順序應完全一致。當停車線與信號燈的距離大于60米,主燈為方向指示信號燈時宜采用聚光型方向指示信號燈,或者當增設一組輔燈時,輔燈應安裝在停車線的路緣附近。
有中心隔離帶的路口,在對向位置安裝懸臂式或柱式主燈,輔燈應安裝在中心隔離帶上。
立交橋下的路口處,機動車信號燈可安裝在橋體上,或者安裝在進口車道的右側。如果立交橋下有兩次停車線的,對向信號燈安裝在立交橋的另一側的右邊。
環島內外設置信號燈對進出環島的車輛進行控制,即在環島內安裝四組信號燈分別指示環島4個進口的機動車,在環島外層安裝4組信號燈]指示環島4個出口的機動車。
2、非機動車信號燈
沒有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隔離帶的道路,非機動車信號燈附著安裝在機動車道路信號燈燈桿的橫臂上,不再另選安裝位置。
設有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隔離帶的道路,機動車信號燈設在右側隔離帶上,當隔離帶寬小于2米時,非機動車信號燈可附著在機動車信號燈桿上(即裝在豎桿上);隔離帶在2至4米寬時,可借用機動車信號燈桿在非機動道一側的另一橫臂上安裝非機動車燈,其高度與機動車燈保持一致;隔離帶寬度大于4米時,應在對向右側路緣上0.3米至2米處設置柱式燈桿安裝。
在與之交叉的道路車行道寬超過30米時,除在對面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主燈外,在進口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輔燈時,可安裝在距進口停車線前方0.5米至2米處,或安裝在左側隔離帶內。
立交橋下非機動車信號燈安裝于橋體上,在立交橋另一側的路緣上或者隔離帶內安裝對向非機動車信號燈。
3、人行橫道信號燈
人行橫道信號燈采取對向燈安裝,在人行橫道兩側對角安裝。
人行橫道信號燈燈桿安裝在人行橫道兩端內沿或外沿,距路緣的距離為0.8米至2米的路肩上。
具有中心隔離帶的路口,當人行橫道長度超過40米時,加裝的人行橫道燈安裝在隔離帶上。
4、畸形路口或以上未列舉情況
畸形路口或以上未列舉情況信號燈的安裝位置,應參照4.1條規定的原則,因地制宜選擇。
5、閃光警告信號燈(即黃閃燈)
在存在不安全因素路口或路段前約50米處安裝。